■中國貿易報記者 蘭馨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2015〕第46號文件印發的《關于促進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相關產業集群、專業商會在境外舉辦實體展會,建立營銷網絡”。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集群和交易規模。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有利于用“互聯網+外貿”實現優進優出,發揮我國制造業大國優勢,拓寬海外營銷渠道,合理增加進口,擴大國內消費,促進企業和外貿轉型升級;有利于增加就業,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有利于加快實施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家戰略,推動開放型經濟發展升級。
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的統計數據顯示,2014年,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約4.2萬億元,同比增長33.3%。其中,出口占比約85.4%,B2B交易占比達93.5%。
商務部預測,2016年,中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將增長至6.5萬億元。相對于傳統外貿模式,跨境電商不僅具備電子商務壓縮中間環節、化解產能過剩、為中小企業提供發展之道等傳統優勢,還具有重塑國際產業鏈、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增強國際競爭力等作用。
展會平臺作用再凸顯
“在‘互聯網+’時代,展會作為國際經貿平臺的作用又一次得以凸顯。”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學術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陳澤炎在接受《中國貿易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不同時期的經濟發展中,展會都發揮著不可或缺的重要平臺作用。
對此,西麥克國際展覽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力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實體展覽會對人類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人文等領域發揮著重要作用。尤其在現代社會,展覽會具有強大的經濟功能,包括聯系和交易功能、整合營銷功能、調節供需功能、技術擴散功能、產業聯動功能等,這些功能是任何一種渠道和平臺都無法同時具備的。
但同時,張力也強調稱:“《意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實體展會的結合提出了明確的發展方向。”
實體展會的優勢
張力表示,不可否認,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由于發展迅速、成本低廉,在短時間內可以吸引大量外貿企業進入,再加上有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為了迅速積累和發展外貿企業數量,采取補貼獎勵政策,使得選擇通過跨境電商平臺找到訂單的中小外貿企業以量級迅速增加;而實體展覽會的參展數量和采購商數量的積累主要與多渠道的宣傳投入成正相關。實體展覽會的發展需要漫長的過程,這就使得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在短時間內便可積累海量數據。
但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形成交易的溝通渠道主要依賴網絡,實體展覽會人與人面對面的溝通交流是跨境電子商務平臺難以實現的。
張力指出,與跨境電子商務平臺主要功能是貨物交易不同,實體展覽會除了形成貿易機會外,還具備展示企業形象、技術交流、展會期間拜訪客戶、產業聯動、帶動行業發展等功能。相比之下,實體展覽會的功能更為全面和立體。
落地仍需時日
米奧蘭特國際會展公司董事長潘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鼓勵產業集群、專業商會和電子商務企業在境外舉辦實體展,第一體現了國家對境外辦展實體的認知,由專業展覽公司擴大到相關組織。第二體現了國家對搭建跨境貿易平臺O2O的信心。稍早前頒布的國發第16號文件對展覽界提出了辦互聯網虛擬展會的要求,現在對電商提出了辦實體展的要求。第三體現了國家對辦展主體已經由管制到開放的管理理念。
同時,潘建軍也強調,目前在配套實施尚未落地、2015年頒布的《出國展覽管理辦法》繼續適用的背景下,國發第46號文件提及的新辦展主體——電商企業和產業商會,其實還不符合境外辦展的要求,同時這些主體也不具備辦展的能力,短期內無法在境外辦展,對實體辦展企業暫時沒有影響,但對2005年一直沿用至今的出展管理辦法會形成沖擊和倒逼。
潘建軍認為,《意見》的出臺一定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實體展覽企業合作。只有和實體展覽企業合作,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才能實現在境外舉辦實體展會。
合作前景看好
張力指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與實體展覽會主辦方的盈利模式不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主要依靠外貿企業在平臺上開店的入門費(會員費)和每單成交額的服務費盈利,而實體展覽會以攤位費、廣告費、贊助費、門票等為主要收入來源。
不可否認,跨境電子商務為外貿企業提供了寬闊的平臺并影響著人類社會,但也給稅收、法律規范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挑戰。
張力強調,只有將歷經100多年發展起來的實體展覽會的諸多優勢與跨境電子商務的大數據、貿易便利、迅速快捷等優點相互結合,中國的外貿企業才能快速走進“一帶一路”帶來的更為廣闊的市場。
張力認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和實體展覽會的緊密結合勢不可擋,并在不遠的將來,為“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在“一帶一路”戰略下開拓國際市場搭建新的營銷渠道和平臺,并將快速形成新的國際營銷網絡、形成中小企業以及全球外貿企業新的國際貿易格局。